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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规定,凉山州**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各参建****小组,于2024年11月10日在**市召开了凉山州**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也可实名向水土****机关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报备机关:028-****6196****水利厅)
项目建设单位:0834-****997(****)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180****0844(**宏顺华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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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