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县雷坪**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1.4.3 工期: 360 日历天。
1.1.4.5 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现更正为: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1.4.3 工期: 365 日历天
1.1.4.5 缺陷责任期: 720 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现更正为: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720日历日)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 文档附件: |
| **县雷坪**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治项目更正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