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二类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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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1: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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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12月20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 ||
| 预算金额 | ¥1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434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府中东路嘉源大厦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辉 联系电话:0516-****91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伟 0516-****7777 | ||
项目概况
****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二类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二类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开发区2024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及二类产业园用地状况调查服务一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规定出**,土地规划机构取得的评价推荐证书已经到期的,仍视为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方式:①报名资料(格式不限,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表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②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售价: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采用现金或电汇形式,售后不退。****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账户信息:
收款人:****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20********100****5226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孙伟 联系电话:0516-****7777
地址:**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府中东路嘉源大厦
联系方式:杨辉 联系电话:0516-****9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淮海西路255号公交大厦2201室
联系方式:孙伟 0516-****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电 话: 159****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