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30000(元) | **** | **省**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 857号539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 ****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小爽,应文宝,刘晓(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以下按1.5%计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9000元,按9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为确保****的数据的安全、稳定、业务无缝升级**台使用的延续性,参与论证的专家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项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演溪路与**路交叉路口向西北约30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立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3880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0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润园2幢3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亚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810
质疑联系人:183****8956
质疑联系方式:152****5868
3. ****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