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中医医院南漳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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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南**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3:28
预算金额 ¥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政府****办公室
项目联系电话 0710-****77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南****镇卞和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10-****27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航空路****府15栋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4657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13:55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服务期:3年;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①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采购服务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至少包含HW01医疗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
②经了解,综合位置、距离、运输条件等因素,**市区范围内仅有****一家符合资质****医院每日收运的需求。本次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及《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文件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
③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

地 址:襄****工业园七号路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董主任

联系地址:南****镇卞和路123号

联系电话:0710-****27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镇**路60号

联系电话:0710-****77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家国

联系地址:**市**区航空路****府15栋12层

联系电话:177****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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