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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监控网络升级改造专业分包(项目编号:****)”现澄清如下:
1、原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进度付款方式:分包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现修改为:分包方凭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2、原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技术标重要技术参数:“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2分,共18项,共18分。
现修改为“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一项扣1分,共18项,共18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3、本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主体原为“****”,现修改为“********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