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范围
听证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组织召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会人员。参会人员由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听证代表及旁听人员共57人组成(其中:听证代表应到34人、请假2人、实到32人;纳税人旁听应到5人、请假1人、实到4人;税务人员18人)。听证代表涵盖苍**镇、漾江镇、平坡镇、顺濞镇分管副镇长、下辖村委会代表、村民代表、自然**所代表,******局、司法局相关人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
(二)会议主持及陈述。****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茶雪磊同志主持会议并陈述《****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三)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各位听证代表分别就征收范围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听证代表站在不同的立场各抒己见,34名听证代表中20人无意见,14人提出意见建议,经讨论予以采纳其中4条意见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议进一步优化征收税额标准,降低纳税人税负,减少群众矛盾,合理实施规范性文件。(不予采纳,因**州税额标准依据《****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确定,且漾濞县土地等级划分依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制定,符合目前漾濞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需求,故暂不予以采纳。)
2.建议调整征收范围,特****收费站的四至范围,同时优化征收税额标准,以便合理征收相关税费。(不予采纳,因本次征收范围依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收费站在此范围内,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3.建议在现有城市规划基础上,考虑未来城镇开发情况对苍**镇四至范围进行调整。同时对平坡镇上坝田劝桥河上部已进行开发地区进行征收房土两税,并优化**片区龙坝沟附近征收范围。(不予采纳,因本次征收范围依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漾濞****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且平坡镇上坝田劝桥河上部、**片区龙坝沟附近不在此范围内,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4.建议调整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界限,特别是漾江路的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界定,以便该规范性文件能顺利实施。(不予采纳,因根据我县《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城市发展现状,漾江路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与城市发展现状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5.建议明确下街村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分,避免土地等级划分中部分街道存在冲突矛盾情况发生。(予以采纳,为避免部分街道土地等级划分存在冲突矛盾,现将县城-苍**镇土地等级三级地段范围范围调整为:下街村(博南路、茶马古道)、**、罗屯、漾濞加****驾校路口(320国道沿线))
6.建议县**四至范围文字表述再精细精准,避免发生冲突(予以采纳,为避免县**四至范围描述不精准及土地等级划分冲突,现对县城(苍**镇)土地等级中一级地段增加:兴盛路、**街、文化巷(步行街),三级地段增加:下街村(博南路、茶马古道))。
7.建议顺濞镇一****派出所交叉路口。(予以采纳,为避免顺濞镇四至范围描述不精准及土地等级划分冲突,现将顺濞镇一级地段范围调整为:****收费站与320国道岔****派出所西界的主要街道两侧。)
8.建议进一步明确平坡镇房土两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划分,合理征收房土两税。(不予采纳,因根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乡镇发展现状,平坡镇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与城市发展现状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9.建议优化此次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调整的有效时间,合理根据城镇发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整。(不予采纳,因根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城市发展现状,该地段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基本与之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10.建议重新****工业园区四至范围,合理征收,减少群众矛盾。(不予采纳,因根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城市发展现状,该地段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基本与之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11.建议进一步明确漾江镇老街征收范围。(不予采纳,因根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城市发展现状,该地段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基本与之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12.建议调整土地等级界限,对城镇街道中道路情况差的地区进行合理征收,避免征收困难及矛盾产生。(不予采纳,因根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中心**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城市发展现状,该地段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划定基本与之相匹配,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13.建议考虑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企业实施一定税费优惠政策,****园区土地纳税主体。(不予采纳,因**州税额标准依据《****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确定,且漾濞县土地等级划分依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制定,符合目前漾濞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需求,****园区土地纳税主体已在听证会中解释说明,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14.建议明确**关土地等级划分,明确房土两税征收主体及计税依据,降低税额标准,减少企业压力。(不予采纳,因**州税额标准依据《****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确定,且漾濞县土地等级划分依据《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制定,符合目前漾濞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需求,且纳税主体确认等问题已在听证会中作解释说明,故不予采纳此意见。)
(四)决策发言。****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锟同志作决策发言要求:一是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必要性。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调节房地产市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征收范围和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调整措施。在调整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和房产**的分布状况、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等。同时,我们也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调整范围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合理。三是调整目的。我们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并不是简单地增加税收收入,而是要通过税收杠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四是修订完善。****税务局将根据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收范围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确保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同时,****税务局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二、听证会成果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本次听证会的成功举办,****税务局提供了一个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平台,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了解税收政策、参与税收决策的机会。下一步,****税务局将继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加强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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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