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凉山卫校药理机能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莱****公司
地 址:**市**区云岗路2号附12号
被投诉人:****学校
地 址:**市三岔口南路106号
被投诉人:**科京****公司
地 址:**省****市**路51号5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30日,代理机构**科京****公司****政府****卫校药理机能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11月5日,代理机构**科京****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
2024年11月5日,代理机构**科京****公司****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
投诉事项一: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