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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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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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装饰部分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暂估金额进行明确,其他未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9日15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所有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携带设备在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最终报价活动,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每次时间为(30分钟内),如遇到系统故障则时间顺延。 4、投标(响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响应)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响应)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的全过****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长青南街19号
联系方式:024-****1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轩兴二路1-11号(17门)
联系方式:024-****2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