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110千伏海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审批
广东-阳江-阳东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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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发改核准〔2024〕19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海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报来《**供电局关于申请对**110千伏海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进行核准的函》(阳供电函〔2024〕1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区**镇的用电负荷需求,完善近区110千伏网架结构,进一步消除电网风险、提高电网发展适应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同意建设**110千伏海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区**镇110千伏海朗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10千伏海朗站新征地696.76平方米。站内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无功补偿装置,**12个10千伏出线间隔。新增1回110千伏出线间隔,将110千伏雷海甲线调整至**出线间隔,110千伏新海线调整至原110千伏雷海甲线间隔,原110千伏新海线间隔改为母线分段间隔,接入系统方案与前期一致。110千伏**站至海朗站110千伏线路更换保护装置,更换后配置1套复用光纤通道电流差动保护,新增1套控制型子站。自海朗站至雷海甲线#25塔,架设海朗站新雷海甲线构架至110千伏雷海甲线#25段导地线长约1×0.05千米。拆除海朗站原雷海甲线构架至110千伏雷海甲线#25段导地线约1×0.05千米。自海朗站至新海线#62塔,架设海朗站新新海线构架至110千伏新海线#62段导地线长约1×0.06千米。拆除海朗站原新海线构架至110千伏新海线#62段导地线约1×0.06千米。新架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配套建设通信设备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410.3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为423.11万元,国内贷款987.2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和节能等方面要求。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项目要严格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8〕21号)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检查。
六、招标内容具体见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省投资项目代码》、《**省投资项目核准信息表》、《关于的复函》(**自然资函〔2024〕560号)、《关于印发**110千伏海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阳供电计〔2024〕65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能源局,市府办,****政府,******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林业局,****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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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