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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花园西侧(龙翔路至公园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市**市****公司:
《关于**市****花园西侧(龙翔路至公园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440781-04-01-962559)
二、****门市**市台城****花园西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道路设计起点接公园路,终点至龙翔路,道路长度约333.4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设计时速3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属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四、项目由**市**市****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737.54万元,其中**工程费604.0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39万元(勘察费4.83万元,设计费22.16万元,监理费19.33万元,造价咨询费等其他费52.07万元),预备费35.12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政府《关于同意开展****花园西侧(龙翔路至公园路段)道路工程的复函》、****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申请出具**市****花园西侧(龙翔路至公园路段)道路工程规划选址及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市****花园西侧(龙翔路至公园路 段)道路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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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交易中心****中心、市财政局、******局、****环境局**分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