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30分00秒
本****银行优化金融市场业务管理模式项目标段一:交易中心建设LED电子屏等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标段一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标段一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123.537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5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10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5 |
| 3 | ******公司 | 126.922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3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受****的委托,就****银行优化金融市场业务管理模式项目标段一:交易中心建设LED电子屏等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行优化金融市场业务管理模式项目标段一:交易中心建设LED电子屏等配套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LED显示屏、办公电脑、UPS电源、强弱电布线等,包括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原场地LED显示屏、办公设备设施、原场地拆迁后必要的装饰修复等;(具体招标范围、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4.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5.采购预算:16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行门户网站》。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09:30时(**时间);
3.2开标地点:**中招联公共**交易平台(**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4层)11开标室。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
4.2评标地点:**中招联公共**交易平台(**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5层)15评标室;
4.3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235,377.00 (大写:壹佰贰拾叁万伍仟叁佰柒拾柒元整);
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80,000.00 (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269,226.00 (大写:壹佰贰拾陆万玖仟贰佰贰拾陆元整);
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行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371-****813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 系 人:孙先生、郭先生、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0878,186****0896
电子邮箱:****@q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371-****81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系人:孙先生、郭先生、常先生
电话:186****0896/****087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