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战后恢复补助资金建设项目(重)D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包)名称 | **县2024年战后恢复补助资金建设项目(重)D段 | 标段(包)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县巴头乡多荣村多角屯护栏、路灯安装项目,安装护栏300米、路灯25盏;**县巴头乡文化项目,****活动室;**县体育项目,多美村多腾屯、登才屯球场;**县巴头乡取水项目,多朴屯提水设备购买。足伸村排断屯、多扎屯砖井。合同估算价约:122.24万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三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 月 12 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贰仟捌佰贰拾壹元陆角柒分(¥****821.67)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曾作超(身份证号:4505**********1514;证书编号:桂245****6658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蔡锦生(身份证号:4409**********437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23)****873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柒角壹分(¥****418.71)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韦德益 (身份证号:4527**********5312 ;证书编号:桂245****4757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龙芳 (身份证号:4526**********002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19)****13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零肆佰捌拾伍元陆角叁分(¥****485.63) |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张建情 (身份证号:4524**********2113 ;证书编号:桂245****1838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芷源(身份证号:4526**********3001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桂**C3(2019)****9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德****指导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733 | ||||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