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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水保〔2021〕 381号)、《****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水水保发〔2022〕306号)、《****财政局关于印发**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崆水发〔2022〕436号)等文件精神,**区柳湖镇赵堡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经过项目建设主体申报、部门审核、奖补建设协议签订、工程施工、建设主体自验、第三方核验等过程,现工程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按照验收决算成果,现将奖补工程量和奖补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保持站
受理电话:0933—****079
监督电话:12317
附件:**区柳湖镇赵堡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结果和奖补工程量及奖补资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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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