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代理**区一网统管云**租赁,现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
1.项目名称:**区一网统管云**租赁。
2.项目内容:**区一网统管云**租赁项目等详见采购需求。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4.项目地点:****。
5.采购预算:人民币1,500,000.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论证说明:
华为云已承接**市智慧城市相关应用,并支撑全市政务云业务系统运行,对系统安全性、保密性要求较高,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是本项目的重点建设内容。同时将完成对全市政务信息数据的归集、整合、共享和应用,其中含有大量敏感信息,对数据共享、数据安全以及数据保护要求较高。基于《关于进一步加****机关政务信息系统迁云工程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市统筹、应上尽上、集约高效、确保安全”的原则,****数据中心的**市政务云平台。****政府会**期间,华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政务云服务,开展了基础建设,华为政务云平台也符合**区业务需求,满足使用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8.论证专家名单:
张毅、苏艳春、臧雪柏、范亚芹、张士宇
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单位名称:华****公司
单位地址:**省贵**区黔中大****数据中心
10.本公示的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11.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单一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公司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公司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要求,我公司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惠工路799号
联系人:董国泽
电话:0431-****006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路58号(24)层2002号房
联系人:李尤
电话:189****3356(办公电话)
4.监督单位:****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64
附件信息:
论证.pdf (3.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