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局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服务大厅和办公区域出入人员证件登记、安检、办公楼巡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2、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守护;
3、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采购人的安全行为;
4、在采购人的领导下,协助处理有碍安全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5、参****事务局24小时制的值班工作;
6、尽力做好采购人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
7、如采购人办公地点变更,采购人有权调整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整工作地点。
具体要求:
1、按专业化要求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业主面试或审核同意,且不得随意变动。
2、保安员执行勤务时,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配备对讲设备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装备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值班时立姿挺直,不倚不靠。
3、供应商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各项用工手续。
4、供应商应做好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安保技能培训与管理,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和人员调度。
5、供应商应教育队员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制度和保密规定;在任何时候不得做出有损于采购人声誉、形象的行为和违法违纪之事,确保守护区域安全。
6、保安人员执勤期间应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挂牌上岗、接待有礼有节,自觉维护好对外形象。
7、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安保服务方案规定和作息时间(作息时间应随采购人工作时间作相应调整),按时到岗;遇有特殊情况加班、值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调配安排。
8、保安人员应加强对进出人员及物资的检查和管理,维护好办事大厅的秩序;外来人员100%进行安检;无关人员不得准入;对个别态度不好的上访人员做好耐心说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理。
9、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得从事与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不相关的活动,严禁脱岗和酒后上岗,严禁在执勤区域会客。
10、供应商应按时足额发放保安人员的工资,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若由此产生劳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
11、供应商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采购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12、供应商负责制定详细安保服务管理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严格执行。
13、供应商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信访事项应急处置,配合开展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劝返带离等工作。信访事项应急处置服从甲方安排,不受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