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肥西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大田”项目-集贤路乡村振兴示范带二期(山南片区)等两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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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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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项目-**路乡村**示范带二期(**片区)等两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项目-**路乡村**示范带二期(**片区)等两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胜利路51号秀珍大厦A座18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2680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项目-**路乡村**示范带二期(**片区)等两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

服务地点:**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审定完成。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铮、史贤勤、鲍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3993。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商行22楼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5****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话:0551-****42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9
中标通知
[磋商]肥西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大田”项目-集贤路乡村振兴示范带二期(山南片区)等两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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