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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生河(苦**)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质量监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区长生河(苦**)流域系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质量监测(招标编号:****)(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现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答疑如下:
质疑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只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进行要求。而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3.2条描述:“我公司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检测人员一致,并满足办理建设手续的相关要求。”
请问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检测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请明确具体材料。
回复:投标人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请投标人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提供或不提供,不对是否提供拟派的其他检测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做否决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补遗如下:
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更改为2024年12月25日11:00分。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市城****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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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