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治院新大楼标识制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三)综合评分表中的商务部分更正为:标书代写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 二 |
商务部分(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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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同类项目 业绩 |
(一)评审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标识制作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8分。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标书代写 (二)评审标准: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页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采购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
8 |
8 |
| 2 |
样品 |
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评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对照实物的做工工艺精细度、整体质量、产品品相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优:产品做工工艺精细合理,产品整体质量产品品相优质的,得3分; 2.良:产品做工工艺较精细合理,产品整体质量产品品相较优质的,得2分; 3.中:产品做工工艺一般,产品整体质量产品品相一般的,得1分; 4.评审为差或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3 |
3 |
| 3 |
诚信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二)评审标准: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
5 |
5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八卦路众鑫科技大厦1690室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755-****7572转2340
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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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