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10.设备添置与维修:炊事用具,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结束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除甲方提供的设备外,乙方根据需要还需添置的设备设施,必须由甲方确认后购买,乙方合同履行期结束后由乙方完好无损交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的设备、设施、食堂结构等,擅自改变必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现调整为“10.设备添置与维修:炊事用具,使用期间由非人为因素导致设备损坏的,由采购人负责拟派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维修或采购人拟派人员维修并由供应商支付维修费用。除甲方提供的设备外,乙方根据需要还需添置的设备设施,必须由甲方确认后购买,乙方合同履行期结束后由乙方完好无损交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的设备、设施、食堂结构等,擅自改变必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2.原采购文件中“④中标人须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现调整为:“④中标人须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用餐时间结束前30分钟保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请各投标供应商下载最新版的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原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点00分(**时间)”现调整为:“2024年12月25日9点0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9日

更正日期:2024-12-0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张岩

联系电话:139****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木渎镇珠**路1083号2幢627号

联系人:徐鹏程

联系电话:158****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鹏程

电话:158****080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9
信息变更
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