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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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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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70********06244
工程地址: **市**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刘海航 联系电话: 0535-****363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刘海航 联系电话: 0535-****363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宋承文 联系电话: 053****4326
开标时间: 2024/12/5 9:00: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
定标时间: 2024/12/9 15:35:00
定标方式: 单因素票决法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评委6 技术标评委7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公司 45.2000 45.7000 45.0000 40.5000 46.5000 50.1000 48.3000 45.9000 30.0000 16.0000 91.9000
****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公司 43.2000 42.7000 39.3000 38.5000 36.0000 44.7000 47.8000 41.7400 29.9900 16.0000 87.7300
****公司,丰汇****公司 42.2000 42.3000 38.7000 39.0000 32.5000 44.8000 48.0000 41.0700 29.9900 16.0000 87.0600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票决得分 定标推荐理由
1 ****,****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8539.01(元) 设计费为40万元;施工降造率为2.03%(工程造价暂按1698.33万元计,即施工投标报价【工程造价*(1-降造率)】为1663.853901万元) 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前竣工,设计周期为10个日历日 15 得分最高
2 ****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5142.35(元) 设计费为40万元;施工降造率为2.05%(工程造价暂按1698.33万元计,即施工投标报价【工程造价*(1-降造率)】为1663.514235万元) 合格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于 2025 年3月31日前竣工,设计周期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 10 得分次高
3 ****公司,丰汇****公司 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1935.67(元) 设计费为40.1万元;施工降造率为2.01%(工程造价暂按1698.33万元计,即施工投标报价【工程造价*(1-降造率)】为1664.193567万元) 执行招标文件。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于2025年3月31日前竣工或交付使用,并执行招标文件。 5 得分较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公司

****公司,丰汇****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公司

****公司,丰汇****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市建筑****公司

****公司,丰汇****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09日16时01分 - 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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