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桃坪、****基地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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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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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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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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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基地**防护堤2处,****基地**拦挡坝1座,以及排导槽加固等灾害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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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9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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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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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监理、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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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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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10 00:00至2024-12-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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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10 00:00至2024-12-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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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以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 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 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4.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 5.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文件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反映。 6.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3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招投标代理中级及以上职称(需附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网络查询截图以及职称任职资格文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须提供申请人为其近期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7.相关报名资料应在公告时间内,同时发送到****@qq.com;****@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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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兰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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