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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11419P | 建设单位法人:苏起 |
| 詹国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秦皇东大街532号 |
| 煤场全封闭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0-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N772-环境治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秦皇东大街532号 |
| 经度:119.648333 纬度: 39.94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3-07 |
| 秦环审表〔20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439 |
| 64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611419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611419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616461C | 竣工时间:2020-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0-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1-01-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对现有煤场进行封闭改造,拆除煤场周围原有的防风抑尘网、挡煤墙、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照明**等,采用全封闭煤棚的方案封闭煤场,在煤场东侧**斗轮机尾部间,对斗轮机尾部间与转运站之间的皮带、煤场西侧与转运站之间的皮带及煤场北侧事故煤斗进行封闭处理。煤棚立面采用三心圆空间网壳结构,南北方向宽99m,东西方向长243m,建筑面积约为23994m2,改造后总储煤量12万吨。事故煤斗封闭间的平面尺寸为20×12m,建筑面积约为240m2。东侧斗轮机尾部间平面尺寸为20×8.4m,建筑面积约为168m2。斗轮机尾部皮带封闭间平面尺寸为87×8.4m,建筑面积约为730.8m2。项目总投资6439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项目无需新增劳动人员,储煤场系统工作天数为365天,每天工作24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完成对现有煤场的封闭改造,拆除煤场周围原有的防风抑尘网、挡煤墙、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照明**等,采用全封闭煤棚的方案封闭煤场,在煤场东侧**斗轮机尾部间,对斗轮机尾部间与转运站之间的皮带、煤场西侧与转运站之间的皮带及煤场北侧事故煤斗进行封闭处理。煤棚立面采用三心圆空间网壳结构,南北方向宽99m,东西方向长243m,建筑面积约为23994m2,改造后总储煤量12万吨。事故煤斗封闭间的平面尺寸为20×12m,建筑面积约为240m2。东侧斗轮机尾部间平面尺寸为20×8.4m,建筑面积约为168m2。斗轮机尾部皮带封闭间平面尺寸为87×8.4m,建筑面积约为730.8m2。项目总投资6439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施工场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以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阶段尽可能分段拆除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拆除后,煤炭堆存需采取苫盖,煤场作业期间,喷淋抑尘,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确保施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煤棚东侧与厂区道路之间的区域作硬化地坪处理,煤棚施工完成后需对损坏道路进行修复;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进度,夜间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提前到相关部门登记,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措施,施工阶段作业噪声要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的管网,施工机械清洗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建筑垃圾需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2. 本次技改项目对煤场进行全封闭,煤棚门洞处设置高速卷帘门防止煤尘外溢;全封闭煤棚内新设一套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煤场除尘喷淋系统共设24套喷淋装置,分别布置在封闭煤棚南北基础、斗轮机基础两侧,共计四路,喷淋范围须完整覆盖煤棚内所有堆煤区域;在煤场斗轮机新设干雾抑尘系统;煤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建设须满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冀气领办[2018]156号)中料场扬尘防治标准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冲洗废水通过煤场排水沟排入厂区内原有的煤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对于不能自流到煤水处理系统的部分冲洗废水,经过煤水调节池,借助2台煤水提升泵将含煤废水加压提升至厂区原有煤水处理系统,煤水调节池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4. 项目斗轮机与推煤机利用原有设施,位置不变,本项目新增产噪设备为煤水提升泵,位于煤场西侧的煤水调节池内,厂界环境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5. 储煤场含煤废水依托现有煤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煤泥经刮煤器和抓斗捞出后与原煤混合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项目施工期采取苫盖、喷淋抑尘等措施降低环境影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煤棚东侧与厂区道路之间的区域作硬化地坪处理。 2、本次技改项目已完成对煤场全封闭,煤棚门洞处设置推拉门防止煤尘外溢;全封闭煤棚内新设一套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煤场除尘喷淋系统共设24套喷淋装置,分别布置在封闭煤棚南北基础、斗轮机基础两侧,共计四路,喷淋范围须完整覆盖煤棚内所有堆煤区域;在煤场斗轮机新设干雾抑尘系统。采取上述措施后,煤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部分冲洗废水通过煤场排水沟排入厂区内原有的煤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对于不能自流到煤水处理系统的部分冲洗废水,经过煤水调节池,借助2台煤水提升泵将含煤废水加压提升至厂区原有煤水处理系统,煤水调节池按照环评要求已使用C30混凝土进行了防渗处理。 4、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煤场推煤机、斗轮机、以及煤水提升泵噪声。斗轮机、推煤机依托现有降噪措施,煤水提升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噪声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东厂界紧邻其他厂区不具备监测条件。 5、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煤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煤泥,经刮煤器和抓斗捞出后与原煤混合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文件中要求建设8个高速卷帘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为5个电动推拉门和3个手动推拉门 |
| 环评文件中要求建设8个高速卷帘门,实际建设为5个电动推拉门和3个手动推拉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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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煤棚门洞处设置推拉门防止煤尘外溢;全封闭煤棚内新设一套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煤场除尘喷淋系统共设24套喷淋装置,分别布置在封闭煤棚南北基础、斗轮机基础两侧,共计四路,喷淋范围须完整覆盖煤棚内所有堆煤区域;在煤场斗轮机新设干雾抑尘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煤棚门洞处设置推拉门防止煤尘外溢;全封闭煤棚内新设一套煤场除尘喷淋系统,煤场除尘喷淋系统共设24套喷淋装置,分别布置在封闭煤棚南北基础、斗轮机基础两侧,共计四路,喷淋范围须完整覆盖煤棚内所有堆煤区域;在煤场斗轮机新设干雾抑尘系统 | 已检测 |
| 1 | 斗轮机、推煤机依托现有降噪措施,煤水提升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噪声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斗轮机、推煤机依托现有降噪措施,煤水提升泵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噪声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已检测 |
| 储煤场含煤废水依托现有煤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煤泥经刮煤器和抓斗捞出后与原煤混合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储煤场含煤废水依托现有煤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的煤泥经刮煤器和抓斗捞出后与原煤混合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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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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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配套建设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热控系统,加强对煤场的安全管理,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并备案,降低风险事故隐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配套建设了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热控系统,修订并完善了煤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已编制封闭煤场应急预案,待下一步全厂应急预案修编时再纳入全厂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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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