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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12月9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华朋融湖雅苑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陆经理,159****8398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格瑞水务****公司
监测单位:**格瑞水务****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