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共享区城市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共享区城市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市**区**嘉园**甲1号楼16层1601 | 689000.00 | 元 | ||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园区共享区城市设计项目 | 北至**路、南至学府路、**经十路、西至北村路,总用地面积约为29.6公顷,具体相关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规程(试行)》等现行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规程(试行)》等现行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付鑫(组长)、邓娟、任攀、周翔、武海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协会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11713.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青龙路**嘉苑西南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98-****96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经二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海洋商务804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189****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