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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排涝工程-**市(**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澄清公告
一、说明
1.本《澄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 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 内容为:
招标文件内容: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更正为: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三、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缺陷责任期内容均以最新更正为准。
2、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 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 年 12 月 09 日
| 序号 | 标段(包) | 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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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排涝工程-**市(**区)管网及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E****000190A077****1001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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