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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34318E | 建设单位法人:胡裕峰 |
| 代丽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长虹大道74号 |
| 西河110****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镇**大道以东 |
| 经度:116.18462 纬度: 29.274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4 |
| 九环辐审〔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55 |
| 2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34318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 913********26623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38DF562G | 竣工时间:2024-09-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7/2024-11/12/202********317****31270_1.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西河110kV变电站内扩建一台2号主变,主变容量为1×50MVA,无功补偿1×(3.6+4.8)Mvar,全户外布置,不新增出线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西河110kV变电站扩建一台2号主变,容量为1×50MVA,无功补偿1×(3.6+4.8)Mvar,全户外布置,不新增出线间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2、项目按照有关规范及要求设计,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3、严格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各环境影响因子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相关区域应设警告标示;加强输变电相关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4、严格落实防噪措施,确保声环境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5、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6、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油废物及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相关资料及现场踏勘,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2、根据相关资料及现场踏勘,本项目按照有关规范及要求设计,符合当地的规划,并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恢复较好。3、根据现场监测,****电站及敏感点周边电磁场强度均满足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相应标准要求,相关区域已设置警示标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向周边公众进行了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4、变电站采取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符合相应的标准限值。5、本项目施工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调查未发现扰民现象,生态恢复较好。6、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污染物排放管控,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含油废物及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开展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因子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工频电磁场、噪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已组织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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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站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汇入地下雨水管网,由管网排出站外排水沟;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依托前期已建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 无 | 已落实,变电站现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汇入地下雨水管网,由管网排出站外排水沟;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依托前期已建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 无 |
| 1 |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电站平面布置;****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 | 已落实 已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电站的平面布置;加强了对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 | 噪声昼间监测值为44.7~50.2dB(A),夜间为40.3~42.7dB(A) |
| 1 | 变电站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站内值守人员与定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铅酸蓄电池以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本工程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变电站工作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产生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 | 变电站工作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产生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在站内贮存,不外排。变电站自运行以来尚未产生过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废铅蓄电池。 |
| 1 | ①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必须专款专用。 ②主变扩建工程****电站内部施工,不涉及大范围面积开挖,对周围的生态破坏非常有限。 | ①本项目已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环保投资专款专用,建****施工队伍按照环保要求施工。 ②本次主变扩建工程均在原站址内进行施工,不涉及大面积开挖,对周围的生态影响较小。 |
| 1 | **一座有效容积12m3事故油池,与原有容积为16.1m3的事故油池进行串联。 | **一座有效容积12m3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通过管道连接,原有事故油池容积16.1m3,连接后总容积28.1m3。 |
| **一座有效容积12m3事故油池,与原有容积为16.1m3的事故油池进行串联。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座有效容积12m3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通过管道连接,原有事故油池容积16.1m3,连接后总容积28.1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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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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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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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变电站北侧和东侧生态恢复较好,西侧已种植农作物,南侧因市政排水管网正在施工,生态暂未恢复,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变电站内部已铺设卵石,路面已进行硬化,施工单位施工时已加强管理,施工期未发生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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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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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因子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工频电磁场、噪声环境进行了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符合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 已组织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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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