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鄂温克旗宏阳南屯肉牛屠宰及精深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温克旗宏阳南屯肉牛屠宰及精深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托海镇奶牛村****现有用地范围内
建设单位:****
环保设施内容:
废气: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包括待宰圈恶臭、屠宰加工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待宰圈恶臭气体通过加强粪便清理、日产日清,加强圈棚通风、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影响。屠宰加工恶臭气体通过密闭负压捕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措施,自然稀释扩散。食堂油烟经既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扫废水、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等。屠宰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扫****处理站处理后,食堂废水、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集中收集后,均由污水车抽送至**广源****公司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呼伦****公司处理。
噪声: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包括肉羊噪声、设备噪声、车辆行驶噪声等。肉羊噪声经采取合理安排投食,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车辆行驶噪声采取控制车速、禁鸣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影响。
固废: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牛羊粪便、胃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废物、污泥、废活性炭、办公生活垃圾。牛羊粪便、胃容物经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外运交由******公司处理,厂区内不暂存;不可食用内脏、检验废物等经分类收集于固废暂存间暂存,外运****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消毒后交由******公司****填埋场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厂区内不暂存;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交由******公司****填埋场处理。
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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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志岩
联系电话:131****5125
通讯地址:****市****托海镇奶牛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