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学院教学环境改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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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学院教学环境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0: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国
项目联系电话 176****3200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明**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79-****99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未来城四号楼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3200
附件:
附件1 重新开展采购的说明.pdf
附件2 重新开展采购的说明.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院教学环境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教室用教学多媒体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事项成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教室用教学多媒体设备)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2024年11月19日“学院教学环境改造项目”在主会场锡****交易中心及副会****交易中心完成评审,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收到了质疑函,具体内容如下: “包1” 其中报价异常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两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 ,评审现场通知在规定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两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评审委员会取消了2家供应商的推荐资格,推荐第3名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其他供应商质疑中标供应商是否提供了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核实,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并未提供该证书,****委员会所有成员给予得分的错误情形。 “包2” 托幼一体虚拟仿真智慧实训平台设备购置中标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评审委员会给予享受了小微企业价格的优惠。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存在**金科****公司享受小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错误评审。 综上,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现错评误评,两采购合同包质疑均成立,该评错分的情况又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所述的四种情形之一 (分值汇总错误、评分超标准、客观分不一致、评分畸高等),****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的条件,这种情况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情形。并且影响中标结果,应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报告财政部门,但系统无法支持重新组织评审工作;上报财政后,故做出质疑成立,重新采购;。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合同包1(教室用教学多媒体设备)代理服务费金额:2.835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合同包2(托幼一体虚拟仿真智慧实训平台设备购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质疑事项成立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2(托幼一体虚拟仿真智慧实训平台设备购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2024年11月19日“学院教学环境改造项目”在主会场锡****交易中心及副会****交易中心完成评审,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收到了质疑函,具体内容如下: “包1” 其中报价异常低于其他供应商的两家,评审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 ,评审现场通知在规定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两家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评审委员会取消了2家供应商的推荐资格,推荐第3名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其他供应商质疑中标供应商是否提供了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核实,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并未提供该证书,****委员会所有成员给予得分的错误情形。 “包2” 托幼一体虚拟仿真智慧实训平台设备购置中标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评审委员会给予享受了小微企业价格的优惠。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后,中标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存在**金科****公司享受小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错误评审。 综上,本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现错评误评,两采购合同包质疑均成立,该评错分的情况又不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所述的四种情形之一 (分值汇总错误、评分超标准、客观分不一致、评分畸高等),****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的条件,这种情况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情形。并且影响中标结果,应该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报告财政部门,但系统无法支持重新组织评审工作;上报财政后,故做出质疑成立,重新采购;。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合同包2(托幼一体虚拟仿真智慧实训平台设备购置)代理服务费金额:1.486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明**街11号

联系方式:047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未来城四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76****3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176****3200

****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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