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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排涝与水系连通工程三期(**片区)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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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排涝与水系连通工程三期(**片区)项目(施工)
澄清文件
于2024年12月06日****交易中心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省(**)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排涝与水系连通工程三期(**片区)项目(施工)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信誉要求:(5)投标人没有在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厅的“**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的黑名单”。
答:修改为“(5)投****水利厅的“**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的黑名单”。
2、招标文件第151页:“(二)表后须附资料5.信誉要求:(5)投标人没有在中华人民**国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厅的“**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的黑名单。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答:修改为(5)投****水利厅的“**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处罚期内的黑名单。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特此记录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之处,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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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