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11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标项 |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 1 |
****-01 |
60万元 |
食材包括米、面、粮油、蔬菜、鲜冻禽畜肉、水产品类、蛋类等的供应,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 2 |
****-02 |
30万元 |
食材包括水果、牛奶、酸奶、调料及其他副食等的供应,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标项一、第标项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招标;(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4.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请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广场22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广场2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税务局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县文化路76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996-****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区)大别山街16号办公楼一层C-279
联系方式:刘工 177****9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77****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