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为提升埭溪美妆小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采购人拟租赁**高**站一楼候车大厅,**高铁站二层候车室、进站**、楣头,东吴银泰LED大屏及**市市区遮阳棚、灯箱各十个广告发布位置,用于埭溪美妆小镇宣传。本项目广告位位于**高铁站、**高**站人流密集,长时间覆盖过往旅客视线,形成连续印象,可加深来湖人员对宣传事项概念印象。东吴银泰LED大屏因其大型、高空的特点而使广告更醒目、延续性更好,能够扩大影响力。市区路段人流密集,遮阳棚、灯箱等广告位能够长时间覆盖过往行人、车辆的视线,增加印象。
2、本次需租赁的**高铁站的广告**高**站一楼候车大厅,**高铁站二层候车室、进站**、楣头,东吴银泰LED大屏及**市市区遮阳棚、灯箱各十个广告发布位置,****均具有独家代理权。
故**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项目使用权只能向****进行服务租赁。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具备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飞英街道余家漾路168****中心4号楼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72-****320
传 真:/
地 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22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700
传 真:0572-****706
地 址:**市**区**大道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高铁站灯箱广告及市区户外广告发布项目.pdf (2.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