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625MA56GUJA3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建新 |
| 邱科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政府 |
| ****(原******处理厂)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船塘镇老围村下塘 |
| 经度:114.94699 纬度: 24.1701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12-19 |
| 东环建〔2012〕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10-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00 |
| 3100 | 运营单位名称:**市****公司 |
| ****1602MA54AKCP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4********705607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1MA9W2AGW4H | 竣工时间:2024-03-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078xhBu |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量 3000吨;管网敷设长度为 19975米。 | 实际建设情况:各处理池体的大小、建设位置,管网敷设长度发生了变化。根据 2014 年 9 月 20 ****环境局****中心****技术中心)组织的《******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配套管网》专家评审会意见可知,池体和位置的变化未削减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 的能力;优化管网敷设路线,污水管网实际敷设总长 16650m;项目的生产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 |
| 池体大小、数量、建设位置变化。污水管网敷设长度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 隔油沉砂池→ABR 池→A2O 反应池→二沉池→砂砾池→次氯酸钠消毒→排放口” ,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老围河。 2 、建成投运后,可削减该地 区 CODcr 排放量 230 吨/年,NH3-N 排放量 15.4 吨/年。项目的废水排放总量控制为110 万吨/年,其污染物CODcr 和NH3-N 排放总量控制分别为 44 吨/年和 8.8 吨/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 SO2和 NOx 排放总量控制均为 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旋流沉砂池→ABR 调节池→A2O 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砂虑→紫外消毒→反冲洗→排放口” ,处理规模为 3000m3/d;处理达标后 排入老围河。 2 、经核算,根据监测报告污染物浓度参照取平均值,废水排放量总量控制为 29.2 万吨/年,经过计算现状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为9. 198t/a ,氨氮总量为 0.406t/a ,未超出环评批复要求。 |
| 取消 1 座 ABR 调节池,将隔油沉砂池变更为旋流沉砂池,将次氯酸钠消毒变更为紫外灯消毒。 实际建设内容的变动提高了出水水质;减少了次氯酸钠泄漏对周围水体的污染的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露天的污水格栅建设格栅,栅间进行封闭运行,同时喷洒除味剂,掩蔽恶臭,减轻恶臭对环境的影响;针对恶臭易产生部位进行有组织收集并用活性炭吸附方法处理,此方法设备简单、去除率达90%以上,运行比较稳定,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内格栅井为地埋式,属于半封闭;现场对ABR调节池进行了加盖封闭;污泥脱水设备安置在封闭房间内;靠近居民区围墙外安装了除臭剂喷淋装置;厂区内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泥脱水机房门外甲烷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省地方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四周的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 选址不变,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根据大气预测分析,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选址位置仍位于**省**市**县船塘镇老围村, 占地面积为 6666.7 平方米。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卫生防护距离定为 100m,****处理厂距本项目居民楼敏感点必须保证在100m 范围之外。 | 实际建设情况:选址不变,占地面积为4535.9平方米。根据现场实际占地面积,对厂区平面进行布局调整。项目内格栅井为地埋式,属于半封闭;现场对ABR调节池进行了加盖封闭;污泥脱水设备安置在封闭房间内;靠近居民区围墙外安装了除臭剂喷淋装置;厂区内设置绿化带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污泥脱水机房门外甲烷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省地方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四周的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 选址不变,占地面积减少 2130.8 平方米,优化厂区布局。无组织 废气达标排放,根据大气预测分 析,本项目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6.5 | 110 | 0 | 0 | 36.5 | 36.5 | |
| 0 | 7.11 | 43.8 | 0 | 0 | 7.11 | 7.11 | |
| 0 | 0.5 | 5.475 | 0 | 0 | 0.5 | 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格栅→旋流沉砂池→ABR调节池→A2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砂滤池→紫外消毒→反冲洗→排放口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一级A类标准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者 | 已建成 | 正常 |
| 1 | 项目内格栅井为地埋式,属于半封闭;现场对ABR调节池进行了加盖封闭;污泥脱水设备安置在封闭房间内;种了植被绿化、安装除臭喷淋装置等措施。 | 污泥脱水机房门外甲烷执行**省地方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厂界四周的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 已建成 | 正常 |
| 1 | 基础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已建成 | 正常 |
| 1 | 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处理污泥及栅渣由**回收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废紫外灯委托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定期交由******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紫外灯管更换后,由维修单位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
| 1 | 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配置应急设施。设立事故应急池,本项目至2030年处理能力为3000t/d,事故池按5年容量设置,建议先建一个有效容积1500m3池,预留用地,待日后水量增加时再建一个有效容积1500m2池。另外需要制定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处理机构,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操作管理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通知环保、市政、水利管理部门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 建设单位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本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m3/d,由于管网建设及纳污范围区域常驻人口向城市迁移,常驻人口量减少原因,目前日处理能力为1000m3/d,在厂区东北面空地建成了1个100m3应急储水池进行应急,且厂内ABR调节池也可兼作事故应急池,ABR调节池建设规格为17.4×14.8×5.5m,容积1416.36m3,停留时间为2h;则2h内停留水量为2×1000/24=83.34m3,因此,ABR调节池可用于事故应急的容积为1416.36-83.34=1333.02m3,事故应急池总容积为1433.02m3>1000m3可满足现状处理能力;待日后处理能力大于1500m3/d,即现有的应急措施无法满足,建设单位承诺建立一个可容纳相应容量的事故应急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