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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局组织专家对**省**市岔沟镇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局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顾志江 联系电话:0412-****371
附件:**省**市岔沟镇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