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诚信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验收公示

审批
浙江-衢州-开化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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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2

****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验收意见

2019年5月30日,****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公司****公司)、******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汇报以及******公司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县华埠镇黄金一路12号。

建设规模:年产 1.1 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

主要建设内容:公司投资 6250 万元,征用土地 17008 平方米,引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松香改性树脂的生产工艺,购置松香溶解锅、蒸馏锅等生产设备,进行松香改性树脂及下游产品生产,形成年产 1.1 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 年 12 月 9 日,**县工业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对此项目进行了决策(开工咨询服务字[2014]42 号),2014 年 12 月 16日,开****科学技术局也以开经技备案[2014]53 号对该项目作了备案,原则同意项目落地实施。企业于2015年8月委托****编制了《****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0月10****环保局关于《****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开环建[2015]48号),并于2015年11月18****环保局关于《****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建[2015]49号)。本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6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6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 1.1 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无变动。

1)实际没有建设热熔胶生产线,松香生产线中黑松香工序没有建设,企业也承诺今后不再建设。

2)实际建设中初期****处理站处理。环评中污水处理为电解-芬顿-厌氧-好氧-沙滤-吸附工艺,实际采用隔油+混凝+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3)实际松香生产中,蒸馏锅会产生放料废气,通过水喷淋塔+除雾+低温等离子设施处理该股废气,废气经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排。

松香生产线中松脂蒸馏冷凝不凝气车间内无组织外排改为经冷凝器冷凝回收后直接 15m 高空外排。

环评建议树脂生产线车间内的松香溶解槽废气、松香蒸馏冷凝放空气、酯化反应抽真空尾气、造粒废气收集后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15m 高空外排;实际废气经两级水喷淋+除雾+2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公司出具的《****年产1.1万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19)第43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经监测,101车间松脂溶**空废气排放口、松脂蒸馏冷凝不凝气排放口、蒸馏锅放料废气水喷淋+除雾+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出口及102车间树脂生产线废气两级水喷淋+除雾+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出口2天所测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燃生物质导热油炉、锅炉废气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出口2天所测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监测期间所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无组织废气:各测点2天所测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2天所测臭气的最高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二)废水

经监测,****处理站出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三)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昼夜间测得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所述3类区昼夜间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经现场检查及审核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批建基本相符。项目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了相关人员;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

公示期:2019年6月12日-7月12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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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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