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海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浙江-衢州-开化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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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9

******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12月13日,******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省**市**县华埠镇华兴村庄塘58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回收与暂存废矿物油的企业。租用浙****公司名下厂房(建筑面积约200m2)作为生产用房。本次建设内容为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

2. 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公司于2018年7月20****发改局《**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项目代码****;2019年1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环保审批(开环建[2019]5号),

该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13日建成并投入运行。

3. 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6%。

4.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检查,项目实际未发生重大变动,但存在以下变化:

环评中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华兴村庄的沼气池进行综合利用,不向周边水体排放。实际上本项目废水经管道汇入浙****公司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多余部分灌溉山林,不**污水处理设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浙环资验字(2019)第110号 监测结果表明: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处理回用设施中pH范围、浊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等污染物日均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标准;灌溉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敏感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村委会和新**村卫生站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VOCs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报告及批文中总量控制要求。

5.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局备案(330824-2019-033-L)。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加强了各类设备的运行管理,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确保了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问题

1. 验收监测报告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不够详实。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公司年回收与暂存1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基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0年9月9日-2020年10月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公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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