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云南-曲靖-麒麟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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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10:57

****环境局**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环境局**分局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法人代表

丁昊奇

建设地点

**市****办事处**社区**北路188****超市曲纺店旁)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市****办事处**社区**北路188号,建筑面积250m2,总投资1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的4.4%,主营宠物诊疗、美容、疫病预防和宠物用品及食品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收治动物约16只/d,其中就诊治疗的约6只/d、美容洗澡约8只/d、寄养的平均约2只/d,拟设置前台、商品展示区、动物诊室、X光机室、手术室、住院室、化验室、隔离室、药房、卫生间等功能区。

环保工程:污水收集管网、一体化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医疗废物暂存间、医废收集桶、降噪措施、生活垃圾桶等环保配套设施。

审批要求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料、物料密闭运输、集中堆放,施工场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堆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A等级标准限值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北路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运营期应加强室内通风,及时对带有异味的废物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四)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

(五)固体垃圾应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动物粪便、废尿垫、猫砂、美容废物等垃圾经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动物尸体按有关部门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化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交通运输部 部令第23号)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结合环境风险分析专章,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强化项目区环境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本批复未尽事宜按2024年11月8日经专家评审并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执行。

公 示

自2024年12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74-****901

审批决定****人民政府网 https://www.****.cn/

此公示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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