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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0063875 | 建设单位法人:郭树青 |
| 杨云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南路新奥大厦 |
| **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1-G5511-海上旅客运输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银滩中路以西电建港海域 |
| 经度:109.12617 纬度: 21.4198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6-06 |
| 桂海函〔2016〕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135 |
| 45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00638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0063875 | 验收监测单位:**海洋所生态****公司 |
| ****0502MACN682G8W | 竣工时间:2024-09-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1DKGei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用海面积5.4856hm2,其中码头1.0702hm2,公共步行道0.1544hm2,港池4.2609hm2,布置5#、6#、7#共3个泊位,包括1个5000GT客货滚装船泊位和2个3000GT客货滚装船泊位,码头年旅客吞吐量约120万人次,货物为3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用地用海面积6.1125hm2,其中用海面积4.2609hm2,用地面积1.8516hm2。布置5#、6#、7#共3个泊位,包括1个5000GT客货滚装船泊位和2个3000GT客货滚装船泊位,码头年旅客吞吐量约190万人次,货物为25万吨 |
| 用地面积增加,旅客年吞吐量增加;原因:优化场地利用,增加车辆泊位面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①首先进行高压旋喷桩、钢板桩施工;②进行港池、基槽开挖,同时在预制场进行沉箱和盖板的预制;③抛石基床施工;④安装沉箱,沉箱内回填砂并振冲达到中密以上;⑤沉箱后抛石棱体回填、振冲砂回填;⑥液压滚装连接桥钻孔灌注桩施工,以及液压滚装连接桥墩台及后铰基础施工;⑦护岸施工;⑧地基处理及陆域形成;⑨停车场、道路的施工;⑩生产辅助及生活辅助建筑物施工;⑾供电照明设备及消防设备的施工;⑿滚装桥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①首先进行高压旋喷桩、钢板桩施工;②进行港池、基槽开挖,同时在预制场进行沉箱和盖板的预制;③抛石基床施工;④安装沉箱,沉箱内回填砂并振冲达到中密以上;⑤沉箱后抛石棱体回填、振冲砂回填;⑥液压滚装连接桥钻孔灌注桩施工,以及液压滚装连接桥墩台及后铰基础施工;⑦护岸施工;⑧地基处理及陆域形成;⑨停车场、道路的施工;⑩生产辅助及生活辅助建筑物施工;⑾供电照明设备及消防设备的施工;⑿滚装桥安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环评报告书落实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按报告书提出的地址、建设内容与海洋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等进行建设。项目应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应急措施,尽量减轻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环评报告书落实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按报告书提出的地址、建设内容与海洋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等进行建设。项目应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应急措施,尽量减轻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环评批复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环评批复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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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作业船舶、营运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严格按照《沿海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的要求,收集上岸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清污单位统一接收处理,禁止向海直接排放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 | 《海水水质标准》二至三类标准 | ①陆域生活污水依托于生活区、国际客运港码头的污水设施;②施工船舶含油污水由船舶方委托已取得海事管****公司(******公司)收集上岸处理;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吸污车吸出,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公司)。 | 监测所在海域海水水质 |
| 1 | 在陆域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围墙或挡板,将施工区和原有码头区、银滩中路分隔开。①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进场时,对于易起尘物料应加盖篷布,文明装卸,减少或避免装卸中的破包、洒落和扬尘。同时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内堆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的要求,减少使用袋装水泥,尽量使用散装水泥,尽量使用商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燃油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气和颗粒物的排放。 |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空气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 ①施工期及时清扫运输道路散落尘土,运输及作业环节落实洒水降尘措施;②经核查施工环境监理记录,项目施工期,并未收到举报及相关反馈;③陆域施工区域施工期周边设置了挡板 | 监测厂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排放浓度,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 |
| 1 | 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避免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②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③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超标施工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在指**期内进行。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①项目合理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②项目未在夜间施工。 | 厂界噪声监测、敏感点噪声监测 |
| 1 | 码头区域内配置垃圾箱、桶,并请专人清扫垃圾。经过分拣筛选后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及****处理厂进行处置。禁止施工单位将填海造地剩余的疏浚物随意在海上倾倒,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船舶发生泥沙外溢现象。 | 船舶配备了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送回岸上,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公司,详见附件6);固体废物由有资质的专业船舶污染物单位(******公司)进行接收处置;液压油使用****设备厂家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疏浚物都回填于项目陆域区域,无外排现象、泥沙外溢现象发生。 |
| 1 | ①施工过程中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周边水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水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暂时停工。②按农业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占用渔业水域的生物**损害进行补偿,由项目业主与渔业行政部门协商补偿事宜。根据《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的要求,补偿经费用于生态修复。 | ①项目施工期未发生事故;未收到举报投诉;②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9月13日委托**绿恒****公司(见附件10)编制《**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见附件11),并已于9月23日****海洋局,因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没有具体的渔业**生态补偿种类和数量,****海洋局****海洋局,****海洋局答复本项目****农业农村厅召开技术评审会批复,由建设单位另进行补偿事宜,可参考**绿恒****公司编制的《**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 |
| 1 | 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涉海环境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影响损害,****政府和环境、海事、海洋和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 | 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项目建设和运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 |
| 生活污水依托业主现有设施排入****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陆域生活污水依托于生活区、国际客运港码头的污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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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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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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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农业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占用渔业水域的生物**损害进行补偿,由项目业主与渔业行政部门协商补偿事宜。根据《中国水生生物**养护行动纲要》的要求,补偿经费用于生态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9月13日委托**绿恒****公司(见附件10)编制《**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见附件11),并已于9月23日****海洋局,因本项目环评批复中没有具体的渔业**生态补偿种类和数量,****海洋局****海洋局,****海洋局答复本项目****农业农村厅召开技术评审会批复,由建设单位另进行补偿事宜,可参考**绿恒****公司编制的《**港侨港港点5#、6#、7#客滚船码头泊位工程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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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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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评及批复进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环评及批复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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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