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A32092400100112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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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实施公开招投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

1.2项目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

1.3标段名称: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1.4建设地点:**县境内。

1.5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聚龙府南园南区采购进户门1298.88平方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聚龙府南园南区进户门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聚龙府南园南区采购进户门1298.88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88.94万元。

1.8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05月;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供应本采购项目供应相应设备货物的能力,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其他要求: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4年09月01日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有推荐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

3.2验收合格满一年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80%;

3.3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3.4每次付款凭双方出具的书面结算资料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备注:施工过程中,如中标人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生讨要薪资的,由招标人代发,资金在工程付款时扣回,****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LPR的四倍承担资金占用费(凡发生农民工讨要工资事件的,每次扣罚2000元)。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7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县公共**交易平台(http://218.****.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县公共**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5.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51 6236 2672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县公共**交易平台(http://218.****.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 23 日9:30。

6.2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东路32号

联系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00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射****商贸城27号楼4楼

联系人:周磊

电 话:18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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