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江南片区FH-A-17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12-10 14:48 公告结束时间 2024-12-30 15:00


**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

****政府批准(屏府**函〔2024〕98号),受****委托,****将定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 11 时整,****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我县**片区FH-A-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用 地

性 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片区FH-A-17

29999㎡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不大于2.2

不大于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633/㎡

980万元

备注:1、土地竞得人须按照本宗地《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完成配建内容,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与县民政局、**镇 中心卫生院同时签订《**县**片区FH-A-17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竣工验收后的养老服务设施(含产权证书****民政局,卫生服务站(含产权证书)须****中心卫生院。2、宗地住宅销售平均单价不得超过5550元/平方米,如超过限价,****分所得,并按已售面积收取违约金(2000元/平方米),由县住建局负责监管落实。3、地下空间开发方案应当与宗地建设方案一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土地出让金计价标准按《****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屏府发〔2023〕12号)要求执行。竞得人提交且通过审查的规划建设方案中的架空层,只能用于公共空间或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出售。4、土地竞得人须按照《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在地块 周边配建道路和绿化,同时在配****停车场建设。 配建用地面积不低于 6141 平方米,配建总成本不得低于 600 万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住建局签订《**县**片区 FH-A-17 地块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该部分配建项目须在 FH-A-17 地块开发前提前完成建设。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中心**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 15 :00 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cn/jypt/)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及**县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下载。

联系电话:0831—****172钟女士 0831-****696顾先生(****)

咨询电话:0831—****690秦女士(****)

网址:**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cn/)

****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0
招标公告
宜宾市屏山县2024年第4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江南片区FH-A-17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