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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请、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查,并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决定认定**菌乡源****公司等7家企业为**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有效期两年)。现将认**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7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反馈,联系电话:074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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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