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江东****酒店旁)土地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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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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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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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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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区**江东****酒店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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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年承包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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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区**江东一号西侧 |
20298.07 |
92100 |
30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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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承包期限:5年 2、承包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包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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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承包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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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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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标的位于**市**区**江东一号西侧,北临**环路、西邻南航﹒海岸别墅住宅小区、东邻江东壹号住宅小区。目前为空地,已平整,土地面积较大,形状较不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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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用途 |
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依法使用土地,不得将承租的土地用于从事经营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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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 项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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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0691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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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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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鸿润振华资产评估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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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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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895479M 经济类型:****公司(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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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土地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土地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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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对招租房产原承租户情况说明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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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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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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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承包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6、该土地无产权证,相关产权资料缺失,属于涉黑罚没资产,由**局移交招租方管理,承租方自行负责土地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出租土地范围内无市政排水、排污、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相关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承租方不得在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如搭建临时构筑物使用,实施方案须****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需经承租方和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使用。该项目不设无偿装修期。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该标的,标的上搭建的临时构筑物,铺设的水、电、排污、消防等配套设施由承租方在招租方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则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8、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包的土地转包、分包、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9、承包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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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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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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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承租方在使用土地过程中,消防及排水、排污****政府相关部门标准,由承租人负责自行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4、此次挂牌招租资产为“扫黑除恶”罚没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其他权属纠纷、执行异议等有关问题,因此造成的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索要赔偿,与**产交所无关。 5、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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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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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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