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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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的委托,对 **市**江牛场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12月06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市**江牛场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设计招标 |
| 招标代理: **** |
| 招标人: **** |
|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
|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 |
|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总 分: | 91.43分 | 报价: | 下浮20% | | 质 量 要 求: |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强制性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李方方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CS****00350 | | 工 期(天): | 60 | 资格能力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 “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 业执照); 4、提供近1年(2023年)经合法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 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7.8分 | 报价: | 下浮20% | | 质 量 要 求: |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强制性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吴迪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CS****00081 | | 工 期(天): | 60 | 资格能力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 “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 业执照); 4、提供近1年(2023年)经合法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 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1.01分 | 报价: | 下浮20% | | 质 量 要 求: |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设计强制性规范要求。 | 负责人: | 阚立群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CS****00082 | | 工 期(天): | 60 | 资格能力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 “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 业执照); 4、提供近1年(2023年)经合法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可 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招标人:**** | 联系电话:187****54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180****0678 |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投诉机构: 黔南****生态环境局**分局 |
| 投诉电话: 0854-****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