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贮灰场扩容工程
项目位置:**自治区**市**大板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公司现有贮灰场为**贮灰场,现有初期坝、一级子坝及二级子坝的最大贮灰标高 718m,累计贮灰容量为 556.06×104m3 左右。****电厂现有灰场建设,本期建设后,贮灰标高 718m,有效贮灰库容 281.38×104m3左右。****电厂现有灰场共计可贮灰 837.44×104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常伟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大板镇内****公司
联系电话:136****7680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自治****开发区万力城南区 48 栋 128 号
联系人:张立伟
电 话:187****1357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