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133MB0X5544X2 | 建设单位法人:拉桑 |
| 拉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自治区**市**县县城 |
| **市**县城一期防洪堤加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94.71148,94.71002,94.70951,94.70898,94.70821,94.70789 纬度: 30.93793,30.93753,30.93736,30.93711,30.93647,30.935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4 |
| 昌环审〔2020〕1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 |
| 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133MB0X5544X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133MB0X5544X2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0-10-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297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市**县城一期防洪堤加固工程治理长度为1000m,河道综合治理起点为彩虹桥上游约450m处,终点为彩虹桥下游约550m处。其中彩虹桥上游涉及整治下河梯步5处(即封堵),彩虹桥下游涉及400m堤脚加固和堤防加高(格宾石笼镇脚长314m,埋石砼镇脚86m;挡墙加高1.2m段长120m,挡墙加高0.8m段长280m),同时对工程治理长度1000m 的全段进行垃圾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市**县城一期防洪堤加固工程治理河道1000m,河道综合治理起点为彩虹桥上游450m处,终点为彩虹桥下游550m处。其中彩虹桥上游涉及整治下河梯步5处(即封堵),彩虹桥下游涉及400m 堤脚加固和堤防加高(格宾石笼镇脚长314m,埋石砼镇脚86m;挡墙加高1.2m 段长120m,挡墙加高0.8m段长280m),同时对工程治理长度1000m 的全段进行垃圾清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行后发挥防洪功能,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行后发挥防洪功能,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二、加强各项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县城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其他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周边设置排水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地或道路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临时堆场采用帆布覆盖;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粉状材料袋装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合理安排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设置基础减震,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施工场地距离县城较近区域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3:00-15:00、夜间23:00-8:00 期间施工;地表清理、基础开挖等弃渣全部运至防洪堤堤后回填,多余弃方即时运往**县指定建渣场;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等集中收集,及时运往**县指定建渣场,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县城垃圾收集点处置,依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施工开挖须对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分层堆放的方式,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施工期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设备,并对临时占用的河滩地、荒草地须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为300m2;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废渣以及其它杂物。同时,严格落实好其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单位要留存勘察期影像资料,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要求,办理其他相关手续。项目如为临时用地,则本批复有效期以项目临时用地租赁协议中止时间为失效日期,如该项目临时用地原租赁双方协议续签,则以续签中止时间为准,并将有关资料交我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自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兼环保总监,施工基本规范,项目实施资料存档基本规范。 二、根据调查,项目施工人员生活项目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县城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项目施工期间通过洒水降尘、料区帆布覆盖、车辆减速慢行、车厢需加盖篷布措施进行抑尘,施工期间未发生大气污染环境事件;项目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布局施工机械、现有居民区围墙、高差距离衰减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项目开挖土石方、清理垃圾已完成清理,项目区无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临时占地已进行迹地平整、植被恢复;施工利用彩条旗进行施工划界,施工未超施工红线;施工期采取简易土石围堰进行施工导流,减少涉水施工。项目完工年限较久,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治理河道已恢复,无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 三、通过本次验收自查,项目基本按照环保“三同时”完成建设。 四、通过本次验收自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施工期环保措施 |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县城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2)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在施工区外设置围堰,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 (3)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 | (1)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县城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施工过程中利用已有围堰措施进行施工导流,施工未对河道造成较大扰动。 (2)验收期间,现场无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河道已恢复,无施工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遗留河道。 | 无 |
| 1 | 施工期环保措施 | (1)施工场地定时洒水降尘。 (2)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临时堆场采用帆布覆盖。 (3)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使用权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布。 施工过程全面督查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六必须”、“六不准”执行情况,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 (1)根据调查,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原料、土石方运输采用篷布苫盖,密封运输。 (3)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由施工人员定期进行清扫;物料运输车辆车顶采用篷布苫盖。 根据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未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及投诉事件。 | 无 |
| 1 | 施工期环保措施 |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须要求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须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施工场地距离县城较近区域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施工单位须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3:00~15:00、夜间23:00~8:00 期间施工。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4)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经县城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5)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 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快施工,且未在夜间进行等措施进行降噪。 项目施工期较短,根据走访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 | 无 |
| 1 | (1)土石方妥善堆存、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2)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等集中收集,即时运往**县指定建渣场;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县城垃圾收集点处置,依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河道内严禁倾倒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格执行《河道保护条例》,保护河道环境卫生。 | 根据调查,项目开挖土石方基本用于施工迹地回填、县城周边土石道路回填;河道清理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填埋场填埋。验收调查期间,施工区无弃渣、河道垃圾遗留,项目区未设置弃渣场;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运至县城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遗留情况。 |
| 1 | (1)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 (2)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3)施工开挖须对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分层堆放的方式,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 (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的空地须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扰动,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 (6)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做好项目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1)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过程基本规范,施工前期开展了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对施工场地进行划界控制,施工未超施工红线开挖。 (2)项目施工临时堆场采取了彩条布苫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措施。 (3)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未进行表土剥离工程。 (4)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堤背已建为硬化地面及公园绿化。 (5)施工过程中利用已有围堰措施进行施工导流,施工未对河道造成较大扰动。 (6)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基本按照落实水保措施,****管理部门,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较大水土流失处罚事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1)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项目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 (2)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3)施工开挖须对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分层堆放的方式,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 (4)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的空地须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扰动,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 (6)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做好项目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过程基本规范,施工前期开展了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对施工场地进行划界控制,施工未超施工红线开挖。 (2)项目施工临时堆场采取了彩条布苫盖、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措施。 (3)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未进行表土剥离工程。 (4)验收调查期间,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堤背已建为硬化地面及公园绿化。 (5)施工过程中利用已有围堰措施进行施工导流,施工未对河道造成较大扰动。 (6)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基本按照落实水保措施,****管理部门,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较大水土流失处罚事件。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严禁向河道倾倒垃圾、废渣以及其他杂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调查,项目防洪堤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发挥防洪功能,河道内无建筑垃圾、弃渣、生活垃圾遗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