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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镜店3年经营权 | ||
| 0.07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
| 17000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2024-12-10 至 2024-12-23 | 企业性质国资 | |
| **** | 资产概述挂牌价为营业额分成比例7%,意向经营方按每月营业额分成比例进行报价,按月营业额*成交的分成比例支付给委托方。 | |
| 出租 | ||
| 出租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
| 购置日期 | ||
| 2024-12-10 |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经营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经营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委托方应当在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经营方的咨询、标的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标的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经营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经营方成为经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委托方提供的经营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经营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本标的处于租赁中,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清场时间应自租赁到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经营方可能承担包括无法清场和办理相关证照等无法按规定达到使用本标的风险和成本。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经营方递交报名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经营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A.意向经营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该经营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经营协议》、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确定经营方后,经营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经营协议》的。若申购保证金不****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经营方的责任。 ③经营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委托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经营方后的5-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交易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经营方,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成交方。若只有一个意向经营方,按挂牌价直接公开协议成交。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看样时间:委托方不组织统一集中看样,挂牌期间,意向经营方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 ③评议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30。 ④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保底年租金首月的一半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1.经营用途:眼镜店,并且要求自用,经营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2.经营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3.其他费用:①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②本项目的代理咨询费由经营方承担,具体可电话咨询张先生0574-****5569。 4.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签订时支付;在合同期满时,经营方如无违约和应扣减的费用、违约金、滞纳金及损失情形,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评议文件。 | ||
| 其他 |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不放弃 |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 |
| 现场审核时间 |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7000元。 |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银行转账 | ||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账号:210********830151开户行:**银行湖东支行 | ||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
|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 ||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报告文号 | 正评报字【2024】第028号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市**路57号 | |
|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 | ||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转让方企业类型其他 | |
| 123********52986XM | 转让方经营规模中型 | |
| 其他 | ||
| 王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158****1797 | |
| 0574-****5400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市**区宁穿路1901号 | 交易机构网址http://www.****.or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