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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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寻求【工程造价咨询】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23:14:21
2024-12-10 23:14:21 ,在**市****超市为**** 寻求【工程造价咨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区蓬**路~通港西街电力配套管廊工程(**段)
项目要求
咨询服务费: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含税,小写280000元)项目根据**概算结合****区蓬**路~通港西街电力配套管廊工程(**段)财政批复金额,预算总额暂估1.4亿元,按《****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收费标准的50%计取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含税)。即****00000×4‰x50%=280000元。 付款方式:预算编制成果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费总额(最终预算编制费用以第三方审核后的金额作为取费基数计算)的 70% ,项目清单核对完成后28天内,委托人向咨询人支付咨询费总额(最终预算编制费用以第三方审核后的金额作为取费基数计算)的 30% 。咨询人应在委托人付款前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咨询人未提供发票的,委托人有权迟延支付款项。 咨询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量差导致核减(增)率在5%以内(含)的,按合同约定咨询费的100%计取;咨询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量差导致核减(增)率在5%以上、10%以内(含)的,按合同约定咨询费的90%计取;咨询成果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量差导致核减(增)率在10%以上的,按合同约定咨询费的85%计取。若有特殊情况,由造价咨询人申请附上相关说明,经同意,同意部分可计入相关核减(增)率。
选取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预算编制一事,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