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时间:2024/12/11 8:52:00

****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30元/套(夏装:90元/套、秋装:160元/套、冬装:180元/件)

二、变更事项:

原“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变更为“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 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洪河屯乡连庄村南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02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关区金豪商务8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55****909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11
信息变更
安阳市殷都区洪河屯乡第三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