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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核,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市**路68号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老乡家园”配套产业园F地块F4、F5号厂房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请查阅《****环境局受****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6-****059,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管理股,邮编:533899。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