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设施运行外包(2025-2028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拟就虹桥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设施运行外包(2025-2028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设施运行外包(2025-2028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36个月。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等额外币的与本项目相似目视助航设备设施的维护或者维修或者施工业绩。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金额以合同所载为准。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认定其业绩时间(业绩时间可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2月11日9:00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时间24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277。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除本章4.3所列情况除外,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未在****登记支付相应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对于同时支付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包件)的投标人,招标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其重复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标段(包件)进行退款。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日10:00(**时间),地点为:标书代写
**市**区海**路555****中心27****公司呈双厅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王蓉
电话:021-6875 8955
邮箱:****@sinochem.com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空港一路300号 |
地址:**市**区海**路555****中心27层中化商务 |
| 邮编:200000 |
邮编:200000 |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
| 电话: 王蓉021-6875 8955 聂得政021-6875 8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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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inochem.com/ ****@sinochem.com |
2024年12月11日